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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将最大限度给区级放权

时间: 2008-07-22 11:02:02 来源:长江日报 【关闭

    本报讯(记者杨文平 实习生戴婷 夏萌萌)作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武汉市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各区事权、财权、责任相配套,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昨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前期研讨形成的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全市13个区区委书记和区长的意见,以实现民主、科学决策。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武汉市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必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大家围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调整市、区规划管理及土地整理权限、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理权限,完善城市功能区的管理体制等内容踊跃发言。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主持会议,他充分肯定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后指出,这次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若干意见,总体要求是,按照责任、权利、财力相配套的原则,建立起市、区两级各尽其责、责权明晰、责随权移、费随事转的管理机制,重点在规划土地、投资项目、城管市容、专项审批、功能区管理、财力分配等方面,研究制定放权的具体政策措施,调动各区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城市活力。

    武汉市长阮成发要求,这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尽量放权,以改革各区责任大、权利不够的问题。放权要突出重点,立足于解决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研究。

    市政协主席叶金生认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放权不是简单的权力转移,而是按更新的方式管理城市,要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减少审批;要提高效率,加强服务,完善监督机制。

    市领导胡曙光、涂勇、袁善腊、彭丽敏、陈华芳、刘龙成、刘家栋、肖常谷、郑永新、杨付华、肖志钢、黄蔚堂、李富生、李传德、江中联,市人大秘书长于建海、市政府秘书长谭仁杰、市政协秘书长王少雄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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