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今年第二号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厉行“三少三短”——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为我省今后的会议、文件大大“瘦身”。
【精简会议】
会议发言每次不超过5个
新规定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减少层层开会;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直接开到基层的电视电话会议,尽量安排荆楚网进行网上直播。
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除法定性会议外,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上的大会发言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汇报型会议,汇报人发言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每位不超过5分钟等。
【改进文风】
能发“白头”不印“红头”
新规定要求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能发“白头”的,就不印“红头”;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
字数限制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等。
另外,起草文件和讲话稿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
【领导讲话】
发言稿字数有限制
新规定要求减少领导讲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报告。省直各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全省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规定特别指出,除重要会议外,提倡领导同志做言简意赅的即席讲话;各级领导参加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中的会议,原则上只作口头讲话。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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