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消息(记者胡江南通讯员马婷)湖北省物价局12日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从3月15日起全省调整282种2121个规格的中成药价格。其中,国家统一下达1066个规格的价格,湖北省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政策规定,补充下达1055个规格的价格。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这次价格调整方案,平均降价幅度15%,最大降价幅度达81%。其中,有70%的药品价格下调,30%的药品由于价格比较低廉、临床急需或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原因,价格维持不变或适当上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湖北省在补充下达1055个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时,依照三条原则:国家有差比价政策规定的,严格按照差比价政策规定计算价格;极少数药品没有差比价政策规定的,以我省实际中标价格为基础,顺加15%%制定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为避免执行差比价政策规定而大幅度提价的情况发生,个别品种仍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消费者和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可登录湖北价格信息网(www.hbpic.gov.cn)查询有关药品价格。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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