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罗怿
楚天金报 采写/本报记者沈度 通讯员晓文
新闻事件
女儿出生
夫妻闹起离婚
“就是离婚了,我心里还有气,不想让他看到女儿。”如今,独自带着一岁的女儿生活的李晴谈起自己失败的婚姻,仍然一肚子怨气。
几年前,刘小威和李晴相识,交往中二人产生感情。相处中,刘小威对李晴百般呵护、体贴关爱,李晴十分感动,将他视为终生所托。2006年,二人终于走进婚姻的殿堂,完成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婚后,二人世界依然甜蜜,夫妻俩如胶似漆,感情与日俱增。
那年夏天,李晴医检确定怀孕。刘小威得知消息,十分激动,想到自己将要做父亲了,他总是一脸灿烂。看着妻子的肚子一天天隆起,刘小威心里充满了期待。“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一天,李晴闲聊问他。“我当然希望是个儿子。”刘小威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看不出你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很严重呢,要是生个女儿,你是不是就不喜欢?”李晴有些不高兴。“生女儿我还是得接受,不过,还是希望是个儿子。”刘小威辩解道。
怀孕期间,刘小威对李晴呵护有加,尽力为妻子创造一个心情舒畅的孕育环境。为让妻子休息好,他每天及时下班,几乎包揽下所有的家务。去年春,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刘小威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没有了当初的兴奋和激动。李晴感觉到了他脸上的变化,看出了那不易觉察的失望。
妻子坐月子期间,刘小威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情绪,一如往日照顾着妻子和女儿。孩子一天天成长,带起来也越来越累。孩子半夜哭闹,两人经常被闹醒,两人哄孩子,泡牛奶,时常折腾好久。时间长了,他们都被拖累得力不从心。刘小威白天上班,晚上又休息不好,孩子哭闹,他心情十分烦躁,就大声吼几句,吓得孩子哇哇大哭。“你对孩子这么凶,完全是嫌她是个女儿。”李晴忍不住爆发了。二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开始为小事争争吵吵。后来,夫妻二人开始打架,感情裂痕也逐渐加深。
前夫探视女儿
前妻断然拒绝
自从有了吵打,二人再也无法找回婚前和初婚时的和美。刘小威的性格似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只要一吵架,他动不动就出手殴打李晴,李晴不堪家庭暴力之苦,“你不喜欢女儿,又经常打我,我受不了这种生活了,离婚算了。”今年春节后,李晴忍无可忍,向江汉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此案时,刘小威坚决反对离婚。法官考虑到夫妻双方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尽力劝说二人相互忍让,“你们的孩子还小,离婚对她成长不利。”法官劝他们和好。
判决前,二人在家又为小事争吵。刘小威一怒之下,又动手打了李晴。李晴带着伤痕来到法院,强烈要求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二人达成协议离婚,女儿跟随李晴生活,刘小威每月负担生活费,每周探望一次。
判决后,李晴带着女儿独自生活。起初的几周,刘小威不知何故,并没有探望女儿,李晴心里有气,认为这是因为他重男轻女,内心深处并不爱女儿。
4月初,女儿即将过一周岁生日,刘小威突然想为女儿过生日,便找到李晴,要求将女儿带回家探视。“不行,我决不允许你再看见她。几个星期都没来看她,现在才来,还想把她带回家?想都莫想。”李晴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我有探视权,你凭什么不让我探视?”刘小威与李晴发生激烈争吵,但无论刘小威怎么要求,李晴坚决不允许他看女儿。
刘小威十分恼火,向江汉区法院申请执行,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法官找到李晴调解,李晴态度仍很坚决,“他重男轻女,还来看什么女儿?再说,协议约定他可以一周探视一次,但并没约定他可以把女儿抱回家。”
法官出面调解
抱孩子执行探视权
调解陷入僵局,刘小威家人十分焦急。“女儿跟我家人一起生活了近10个月,我们都很喜爱她。自从她离开我们后,我心里总是空空的,很想看看她。我妈十分想念孙女,经常独自哭泣。”刘小威向法官诉苦。他扬言,如果李晴再拒不让他探视,他将带人将女儿抢回。
法官到刘家做工作,劝说他们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手段。同时,法官多次对李晴做工作,向其宣读法律,并指出:“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母亲关爱,同样也离不开父亲的关爱。”经过法官的努力,李晴终于同意刘小威探视,并答应由法官将女儿送到刘小威家呆一天。双方还协商约定:以后刘小威每周探视一次,遇到女儿过生日,刘小威可提前带回家先过,生日那天在李晴家过。
女儿满一周岁前的一天上午,江汉区法院两名法官就将刘小威的女儿抱到他家,一家人看见几个月未见面的孩子个个欣喜若狂。当天下午,刘小威才恋恋不舍地将女儿交给法官送回李晴的身边。
有话大家说
男方应反思
方小薇(汉口居民):从事件的起因看,刘小威有些做法比较过分。照顾孩子是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李晴生孩子,身体需要恢复,他应该多承担些责任,但他没有做到。说到底,是他内心深处重男轻女思想作怪。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他居然经常打妻子,家庭暴力是极伤感情的行为,很难想象,生活在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子身边,李晴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她的遭遇让人同情。因此,她不让前夫探视,是因为一时气愤,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刘岚(武昌居民):法院调解离婚,允许刘小威每周探视女儿一次,他就应该及时去探视,尽到父亲的责任。离婚起初的几周,他并没有探视,这其中是什么原因?想想看,和某个人约定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见面谈事,但一方不仅迟迟不去,还不对此作任何解释,另一方会怎么想?换了谁,都会生气。李晴肯定会认为他心里没有孩子,所以气愤之下,不让他继续探视是很正常的反应。尽管她不允许男方探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但刘小威也应该认真反思:内心是不是还是重男轻女?对待女儿是不是没尽到父亲的责任?
拿孩子作报复筹码不妥
梅京(心理咨询师):从目前的离婚案来看,夫妻感情破裂因家庭内部成员矛盾、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形导致时,离婚后最容易产生“后遗症”,因为这些情形中肯定有一方会受到严重伤害,那么就容易对过错方产生仇恨情绪,这种情绪在有些人身上经过长期“发酵”,心态很可能扭曲,从而处处与过错方作对,甚至利用孩子进行报复。如不允许对方探视、在孩子面前攻击贬损对方,让孩子从小在心目中形成“坏爸爸(坏妈妈)”的印象等。
对方固然有许多不是,但这种利用孩子报复对方的心态很不正常,它会给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从心理学上看,孩子成长过程中,不仅需要母爱,同样也需要父爱。这两种爱要通过与孩子的相处传递给孩子。母爱和父爱缺少任何一方面,孩子感受到的爱都是不完整的,其身心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因此,离婚后,与孩子生活的一方应当为孩子身心健康着想,鼓励孩子与对方见面相处,拿孩子当砝码来报复对方是心理扭曲的表现,很不妥当。
大人闹矛盾应注意孩子感受
王克宁(高级心理咨询师):刘小威和李晴通过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恩爱有加。应该说 ,这样的婚姻是美满的。一般情况下,孩子的降生,只会让两人的婚姻更加牢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两人反而因孩子的降临而分手。是刘小威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还是两人都以自我为主,而不能相互忍让?我不能妄加猜测。但可以肯定的是,婚姻走向破裂,与两人不能正确理解婚姻生活有关。
从两人婚后经历来看,他们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但小矛盾积多了,往往就无法化解,最终只好分手。在如今不少年轻夫妻中,这种现象非常普遍。须知,婚姻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忍让,及时化解,婚姻生活才能长久。因此,我觉得,不能理解婚姻的含义,不能相互忍让,才是两人分手的主要原因,这与孩子无关。
让人痛心的是,两人分手后,孩子竟成了“出气筒”,这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父母又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幸福、快乐?因此,我相信,李晴不让刘小威探视女儿,只是对刘小威不满的宣泄。她却不知道,此举受伤最大的,还是自己的女儿。很多年轻人离婚后,将对对方的怨恨转移到孩子身上,这是极不明智的做法。大人之间,无论有什么样的矛盾,请不要让孩子成了“出气筒”。
争议最好协商解决
魏建锋(江汉区法院法官):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享有法律赋予的探视权,法院一般也会对此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故意设置障碍,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争议的。但现实中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一方探视的对象不同于一般的物,而是活生生的婴儿或少儿,正是由于探视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也就变得复杂了。首先,强制执行探视权存在相当大的风险,现实中确实也发生过诸如探视中孩子受伤、生病等意外,由此引发了其他纠纷。其次,如果申请人想探视的对象是有一定思维能力的少儿,而少儿本人又不愿意见面或者完全拒绝见面,那么如何强制执行?
探视权的纠纷中,矛盾双方显然都对孩子怀有深厚的感情,这是血缘关系所决定的。因此,建议双方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立场出发,多沟通交流,冷静协商,相互理解,尽量和平解决分歧。激化矛盾,会对男女双方造成伤害,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会更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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