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25日电(记者魏梦佳、通讯员李飞)未来湖北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切实解决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据湖北省副省长赵斌介绍,尽管近年来湖北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目前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受严重威胁、环保基础设施滞后等方面。
为此,湖北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及管理;着重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跟进污染处理配套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围网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对工业污染监管,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农村生态水系整治修复与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赵斌表示,湖北将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各地考核中,并作为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省级征收的排污费每年要安排20%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中每年也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保工作。此外,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完)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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