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荆楚)五峰县柴埠溪公路开工1年,至今才对占地进行补偿,村民不满,状告县政府,诉请公开征地方案。前日,宜昌中院开审此案。
柴埠溪公路全长31公里(规划),总投资1600多万元,去年3月动工,路基现已建成,即将进行二期施工。
原告杜东应称,该公路占其耕地、林地近10亩。开工前后,村民均未看到土地征用方案、补偿标准。经多次交涉,相关干部今年3月开始发放补偿金,200元-5000元不等。因不满政府未公开征地方案和补偿标准,杜东应等3户村民拒领补偿金。
原告方称,该公路招标、公示、施工均使用过“柴埠溪景区谷底旅游公路”名义,但按乡村道路征地补偿标准,且未通过村民大会,明显不妥。
被告方称,该公路是否用于旅游,不能改变乡村公路的性质。政府已通过补偿方案,将补偿金下发各户,45户村民均已领取并签字,补偿方式并无不当。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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