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12日电(记者曹一鸣 张先国)从秋季开学起,湖北省竹溪县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竹溪县教育财务“三制”管理方案》,以加强教育财务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让有限的教育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杜绝教育乱收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是通过“预算制”,加强前期监督,督促学校合理安排调度资金,量入为出,杜绝不合理开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严把审核关,坚持收支平衡、优先保障的原则,严禁超预算列支、负债赊欠(经批准的大型建设、购置、维修除外)。对转移资金用途,逃避审计监督的学校,县教育局审计组将进行延伸审计。
二是采取“公示制”,随时检查个别学校财务公示执行情况,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定期公示,公示底稿是否真实、全面,教职工对财务管理是否满意,重大经济活动是否在事前、事中、事后都予以公示等。
三是通过“报审制”,使全县各学校财务科目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到科目运用准确,内容一致,报表资料真实。专款必须设专账,大型基建、维修、购置必须报批,同时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津贴福利要量入为出,不能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不能举新债加重学校债务。杜绝不规范、不合理要求的票据入账,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必须建账。各乡(镇)中心学校都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收支账,并保持与财政会计的科目一致。(完)
(编辑: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