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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提高“以钱养事”标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时间: 2008-06-24 08:25:33 来源:荆楚网 【关闭

    湖北日报消息(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吕晓红)省级安排的“以钱养事”资金标准将提高,大湖区11个县市区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普九”化债工作全面启动。从昨日召开的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农民今年将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

    今年,省级安排的“以钱养事”资金标准将提高到每个农业人口15元,共计6亿多元资金将于近日下达。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区内包括公安、石首、松滋、江陵、洪湖、监利、潜江、仙桃等11个县市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易涝地区排涝水费、防汛和堤防维修等费用。全省林业“两金”的征收标准也由20%调整到了10%。

    当前,湖北省还准备选择部分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涉及到村内街道硬化、小型水利、公共绿化、公共环卫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只要是村民经过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政府将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和补助。目前,全国共有3个试点省份,分别是河北、黑龙江和云南,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我省正在积极争取中。

(责任编辑  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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