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正义还是暴力?

所谓谷歌人肉搜索只不过是恶作剧
“人肉搜索”的对象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其中最具争议的还是对人的搜索。来自五湖四海、成千上万个人通过不同途径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掌握这个人的所有信息。“网络侦探”们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同时,往往也“人肉”出了当事人的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
“人肉搜索是网络优势的体现,这是一种不可控的自由”,“网络环境比较宽松,体现的是信息的零距离,每个人都可以随意的表达自己观点”,“之所以拼命的去爆别人的隐私其实就是为了正义”,“很多时候那些不道德的事情让人感到气愤,之所以要把他找出来就是想给他点教训”,一位曾经参与过“人肉搜索”的网友说。甚至有网友说,“谁能把握人肉搜索,谁就能超过Google”。记者采访的上海网友中,不少人对于这种方式都持一种支持的态度。
一位在外资企业长期从事网络管理的潘先生则说,“有些人肉搜索可能从法律上来说不一定合法,但是从道义上说未尝不可,很多时候也是维护正义的一种行为。而且人肉搜索有时候也不仅仅是普通网民才参与的,网站的管理员也会参与进去。作为时刻监控网站的网管,当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时,他们也会利用自己的身份之便协助其他网民进行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一方面能够帮助有困难的人很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另一方面毫无顾忌的公布别人的隐私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家人朋友,这确实让人感到恐怖”。在一家美国公司供职的王晓巍说。
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教授认为,从虐猫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网络倒是发挥了正面的舆论监督的作用,网络对虐猫者进行了一场道德审判,既促使了当事人良心上的觉悟,也对社会其他人有一定的触动约束作用。
对此,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于海认为,网络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信息便利,但另一方面因为它的匿名性也存在很多问题。但不能因为网络的匿名性就动摇了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则。无论是在网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错的就是错的。即使以一个好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也不能越穿道德界限,因为大家在执行一种正义的过程中是在执行一种私刑,也很可能就违反了另一个更大的正义,这是互联网上经常发生的事情。人人都可以来做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对于网络来说,抵达面是公共的,但是执行者都是个人,所以造成了我们现在的这些困惑。
那么,“人肉搜索”能不能够成对相关当事人隐私的侵犯,法学博士后李建伟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还是看公布的信息属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而这个界限其实很难界定”,李建伟说,“只要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一般都不属于违法”。
|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湖北频道 新闻热线:68881110 68881153 广告热线:68881186 电子邮箱:hb2006@xinhuanet.com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