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日起接受报名,时间截至8月30日,考试于9月15日举行。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市、州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其他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市、区)考试机构报名。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到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报名,也可直接到当地市、州、县(市、区)考试机构报名。
今年起,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启用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参考资料为《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考)
(编辑:彭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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