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我省正式执行新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期为三年。
新标准一律采用按实际行驶里程与对应的车型收费标准相乘的方法和费额舍取原则收取通行费,即以高速公路入口到出口的距离为标准。如某段高速公路里程为70.299公里,按原来的方法,小客车的收费标准为35元/车(次);按照新标准,费用为30元/车(次),每车(次)少交5元的通行费。(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张建军、马婷)
(责任编辑 余凌云)
|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湖北频道 新闻热线:68881110 68881153 广告热线:68881186 电子邮箱:hb2006@xinhuanet.com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