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所写的一本“行贿日记”,使中行武汉市某支行3名高管受贿一案浮出水面。昨日,这名行贿者被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刑12年,3名高管分别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及缓刑。
经查,武汉盈丰担保有限公司老总卫才雨为了在业务方面得到关照,于2004年3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分别向中行武汉市某支行副行长贺小龙、业务发展二部经理胡珊、客户经理韦华行贿18万元、4.7万元、3万元。3名高管收钱后,对其提供的虚假汽车按揭业务放任不管。
2005年10月,卫才雨伙同韦华将银行客户保证金193万元转出用于经营活动。另外,韦华还将27.8万元助学贷款挪用。
卫才雨归案后交待他有一本行贿日记,上面记录了行贿时间、地点、数额。(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 实习生李小勇)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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