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电台消息 记者从荆州市农业部门了解到,今年,荆州的公安县、石首市、松滋市、江陵县、洪湖市、监利县等6个县市,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取易涝地区排涝水费、防汛和堤防维修等费用,荆州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今年,省级安排的“以钱养事”资金标准,将提高到每个农业人口15元。我省还准备选择部分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这意味着,今后,农村涉及到村内街道硬化、小型水利、公共绿化、公共环卫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只要是村民经过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政府将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和补助。
(责任编辑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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