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校门口敞亮多了,孩子过马路我们心里踏实多了。”10月27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开展交通隐患整改“回头看”,徐家沟小学路口接送孩子的家长由衷感慨。今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锚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力,把法律监督效能转化为民生福祉,一桩桩民生诉求得到切实解决。
公益诉讼疏堵点,出行更省心
校园上下学高峰人车抢行、医院出入口占道堵塞急救通道,是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痛点,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群众反复吐槽的出行痛点形成建议提案。自今年起,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托“两议转化”机制,第一时间将建言梳理建档,转化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课题。
办案检察官分别在上学、放学高峰及平峰三个时段,到小学、医院、市民服务中心周边等点位实地勘查,走访群众收集诉求,调取通行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查实了安防设施不完善、违停多发、标志标线错位等具体隐患。8月13日,该院与交管部门开展诉前磋商,“一点一策”提出整改意见。交管部门随即启动专项整治:在重点区域新增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小学路口增设减速让行标志、震荡减速带,划定护学专属过街区域,医院出入口施划黄色禁停网格线,同步优化市民服务中心停车泊位布局、校正标志标线。

图为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市人大代表一同就小学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现场调研。新华网发
9月18日,全部点位均整改完成,并由办案检察官书面反馈。10月27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参与整改专项“回头看”,实地核验治理成效。站在医院出入口,看着地面清晰醒目的黄色禁停网格线,过往车辆有序驶离,人大代表与就诊市民深有感触:“门口不再乱停车,急救通道畅通,这才是医院该有的样子。”
近两年来,十堰市两级检察机关累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8件,制发磋商意见153件、检察建议242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即整改到位,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民事监督破僵局,困难群众权益不悬空
“债务纠纷终于解决了,我也能安心治病了!”拿到和解款,身患恶性乳腺癌的曾某长舒一口气。此前曾某离婚后被判分摊18万余元共同债务,男方需支付4万元经济帮助金,但义务人拒不履约,曾某于2024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却多次遇阻,罚息不断增加,治病维权两头难。次年2月,曾某向茅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细阅卷宗找准症结,一边联合法院向义务人释法说理,一边针对审执衔接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义务人一次性支付6万元,两年多的执行僵局彻底化解。

图为调解现场。新华网发
同样得到帮助的还有独自抚养患病孩子的莫某。莫某离异后独自照顾患有脑瘫、癫痫的孩子,务工的托育园拖欠5980元工资,仲裁、诉讼胜诉后却因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判决成了“法律白条”。张湾区检察院核实莫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快速启动程序发放1万元救助金,还依托“检察+工会”“检察+妇联”联动机制持续跟进帮扶,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4件,为145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救助金147万余元,守住了困难群众的生存底线。
激活沉睡法条,拘役人员合法权益有保障
“谢谢你们让我赶上了女儿今天的婚礼,假期结束我按时回来了。”2026年10月6日晚,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的陶某,结束两天的特殊归家行程,到郧西县看守所报到时向驻所检察干警深深鞠躬。
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但受风险评估、配套机制等因素制约,这条规定在实践中长期处于“沉睡”状态。
接到陶某的申请后,驻所检察干警核实其改造表现、核查保证人监管能力,综合认定陶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外出社会危险性低,符合法定回家条件。郧西县检察院同步督促看守所落实闭环监管要求,明确保证人全程陪同、限定活动范围、定时报备、按时返所等规则,确保“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10月5日陶某获准回家,顺利参加完女儿婚礼后主动按期返所。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评价,检察机关激活拘役罪犯“回家权”,是让纸面法律落地实践,在刑罚执行刚性与司法人文关怀之间划出可操作边界,为该项法定权利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依法保障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下一步,十堰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牢牢把握人民至上价值取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群众身边的“小案”,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鲜于书晴、饶传军、温珉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