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院墙打通“心墙” 武汉蔡甸法院审执一体化解决企业纠纷-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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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29 15:34:40
来源:新华网

拆除院墙打通“心墙” 武汉蔡甸法院审执一体化解决企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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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邻企业因厂房共用院墙占地问题生芥蒂,案件审理中互不退让,针锋相对……法院审执一体全过程调解,一审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执行结束后企业关系修复。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法庭受理的一起企业间“厂房院墙”纠纷案件,通过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机制无缝衔接,实现案结事了。

  谁占了“红线”

  “我们通过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上的红线界址显示被告院墙就是占用了我们企业的土地。”原告企业将被告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企业返还占用土地并支付占用费。

  “院墙不是我方所建,而是之前在此经营的企业搭建,我方没有拆除义务。我方土地使用权也是依法依规取得,建设厂房时我方也向政府部门申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作出和审验规划平面图之前,这面共用的院墙就已经存在了,我方并没有占用原告土地。”被告企业坚称自己没有过错。

  两家企业各说各理,原因就在于宗地图所标识的红线界址与实际院墙的占地不一致。诉讼中,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原告企业与被告企业未能就案涉争议土地面积、土地使用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提出鉴定申请。那么,这起涉企案件如何高效、减负推进?

  以准绳衡“曲直”

  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查勘现状,到国土规划部门调查,但因院墙建设时间、建设过程相关留档资料并不完整,历史遗留问题难查原因。

  解铃还须系铃人,法院致函辖区国土规划部门,请该单位对双方争议土地面积进行专业测量,并对土地使用价格提供参考性意见。在法院、两企业、政府企业服务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勘测工作人员对争议的相邻界址红线界点进行现场勘测,最终确认院墙与宗地图红线界点确实存在偏移,院墙占了原告企业一小部分土地。

  两企业虽对勘测鉴定意见无异议,但由于此前双方互有不满,仍不愿调解,承办法官本着“能调尽调,当判则判”的原则,依法部分支持原告诉请,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虽生效,但如何才能解开相邻企业的心结?

  打通企业“心墙”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与执行员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沟通、联合研判,认为案件已经有了明确结论,如何解开企业因诉讼产生的“心结”是关键,调解工作要继续进行。

  承办法官再次联系被告,告知其确实是无权占用原告土地,不能因一时赌气,拖延履行,导致因未及时腾退再产生更多占用费。执行员也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谈判,最终原告企业选择放弃占用费,被告企业承诺自觉履行推倒涉案院墙、清理院墙周边杂物的义务,并自愿按照测量的红线范围重新建设院墙。两企业签订执行和解书。(杨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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