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一名社区低保专干因审核把关不严,致辖区居民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喻爱霞,2011年6月入党,2009年8月任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滨江路社区委员、低保专干。
自2009年10月从事民政低保工作以来,喻爱霞在低保动态管理审核过程中,年审走过场,不尽职履职,不细不实,把关不严,致一名居民财产超标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达2年。同时,该社区一名低保对象于2015年2月死亡后,喻爱霞没有及时取消待遇,家属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至2016年6月。
办案人员介绍,喻爱霞身为中共党员,社区低保专干,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政策,动态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喻爱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 陈琳)
条例
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
者说
喻爱霞身为共产党员,本应认真履职尽责,把党的惠民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却因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造成了不良后果。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讯员陶涛 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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