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消息(记者王世平通讯员王毅)12月3日,记者从恩施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恩施市将在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粗放式管理过渡到精细管理,从定性管理过渡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从静态管理过渡到动态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激励企业污染治理。
实行持证排污后,环保部门将定期对辖区内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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